2019年合同员如何报名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解除权作为形成权的一种,受到除斥期间的制约,因行使解除权会废止现有的法律关系,破坏现有的法律秩序,故而确定除斥期间至关重要。根据上述法条并结合司法实践,解除权的除斥期间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2.当事人约定的除斥期间;3.既无法定也未约定,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4.既无法定也未约定,亦未催告的。
对于1、2类均已有所明确。对于3类,既无法定也未约定,2019年合同员如何报名考试时间及报考条件有哪些经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中的合理期限该如何确定呢?检索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作出了规定,其中15条明确: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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